“藥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擬對藥品管理法、鐵路法、郵政法進行修改,放開藥品、鐵路、郵政領域的競爭性價格。”(法制網 4月20日)
現在中國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改革的洪流已經席卷了各行各業。鐵路也不例外,近幾年中國鐵路邁開步伐在發展改革的道路上飛速前進,拆分改組變企業,全面放開民間投資限制等一系列措施表明了鐵路緊跟時代步伐走市場化道路的決心。而這次出臺的放開競爭性價格就是像一針催化劑,促使鐵路更快地由封閉的國家部門向開放的現代化企業轉變。
“什么東西十多年都沒有漲價?”“火車票錢”一直以來鐵路的運營價格都是由國家統一掌控調配,其優點是很好的作為金融工具在市場中發揮著調節作用;缺點則是割裂了鐵路與市場的紐帶,不利于鐵路日后的壯大發展。如今,國家全面放開鐵路競爭性價格,可以說使鐵路的市場化改革走入一個新階段。從以前的“國家說的算”到現在“市場說的算”讓鐵路的深化改革打通了最關鍵的一環。此舉,能夠讓鐵路進一步的與市場融合,緊跟經濟動態做出自我調整,把以前在市場上“被動挨打”徹底扭轉為現在的“主動出擊”。
綜上可看,這次調整對鐵路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機遇,但同時也是一次嚴峻的挑戰。眾說周知我國鐵路客運處于天然的壟斷狀態和絕對壟斷格局。只有國有企業鐵路總公司一家壟斷經營,毫無競爭對手,屬于絕對的壟斷行業。那么如果這種價格自主權把握不當,勢必會導致企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使鐵路價格超出界限,導致市場紊亂,使廣大的人民群眾利益受到損失。所以以后如何加強監管,把握一個合理的尺度是競爭性價格能否成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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