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則歸類是指根據進出口商品的特性、成分規格、用途不同將其歸入稅則中的一種分類方法。即應稅的進出口商品,在稅則中找出其相應的稅目。進出口貨物正確的進行稅則歸類是正確貫徹關稅政策的具體體現,是征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也是做好征稅工作的前提。我國《進出口稅則》是在海關合作理事會稅則商品分類目錄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政策需要,加列了“子目”,并列出相應的稅率。稅則歸類是政策性、技術性較強的工作,是貫徹稅收政策,實現依率計征的中心環節。歸類時應依據貨物的自然屬性、成分、規格、加工程度等,分別歸入適當的號列,并按進出口稅則的歸類總規則中的目錄規則來歸類。具體工作中應掌握如下原則:(1)凡是稅則中具體列名的貨品,一般應歸入原來的稅號;(2)稅則中未具體列名的貨品,歸類時如按商品的自然屬性或用途可歸入幾個稅號時,一般應按用途歸入適當的稅號。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對稅則歸類的異議時,可填寫申訴書向海關提出申訴,如對申訴后的海關決定不服時,還可提出再申訴,直至海關總署作出最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