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果-無報酬是英國勞埃德保險公司(又稱勞合社)救助合同標準格式中的條款之一。是海上救助的一項原則。條款中規定簽約雙方同意海上救助按“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辦理。這種救助合同的特點是:救助費用是在救助完成之后,根據救助的效果,獲救財產的價值,救助工作的危險程度和技術水平,以及救助工作時間和耗費的費用等通過協商和仲裁來確定,救助報酬額以獲救財產的一定比例計算,如救助未獲成功,救助人不取報酬。這說明救助報酬是以獲救財產為基礎的,救助報酬額不會超過獲救財產額。否則救助就失去意義。但近年來由于石油運輸不斷增加,海上污染嚴重,為了保護海洋環境,防止或減輕油污損害,根據有關方面的要求,勞埃德保險公司已在1980年的救助合同格式中,對“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作了如下例外的規定:對于遇難的油輪,救助人只要沒有過失,即使救助無效,也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我國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也有制訂有“海上救助契約格式”,這個格式所采用的也是“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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