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貨物保險單是簡稱“貨物保險單”(Cargo Policy)。是指由日本保險公司發行的有關進出口貨物海上保險使用的用英文書寫的保險單。以1949年勞埃德保險公司使用的勞埃德保險單為基礎,統一了全公司保險單的格式和內容。后來,根據1973年貿易格式標準化的國際統一格式,修改了保險單正面的版面設計。到1982年隨著勞氏保險單的全面修訂,連日本的損保公司也制訂了新的英文貨物保險單,與1982年的協會貨物條款(A),(B),(C)一起使用。在進出口貨物保險中使用英文貨物保險單不僅有與押匯票和提單一樣在國際上都使用英文單證的好處,而且從古老的英國來看,在英國已經成為世界海上保險市場的中心,并且在這市場上已確立起海上保險的法律和習慣。在日本使用的英文貨物保險單中,關于保險人有無賠償責任和支付賠償的辦法,根據英國的法律和習慣插入了保險指導條款。在保險單的背面印刷了貨物保險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