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費用是進出口動植物、動植物產品檢疫時收取的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動植物檢疫條例》第32條規定:“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執行檢疫得收取檢疫費。”檢疫費由口岸動植物檢疫所(站)向報檢人或貨主收齲收費標準按農牧漁業部制定的收費辦法交納。除申請檢疫時應交納檢疫費外,凡經動植物檢疫所(站)進行消毒的,還要交納消毒費;在動植物隔離檢疫場作隔離檢疫的,須交納場地租用費或隔離檢疫費;截留檢疫的動植物材料、生物制品等須交納保管費;經動植物檢疫機關進行免疫接種的,收取免疫接種費。檢疫費按批計收,根據報檢數量和檢疫收費標準計算費額,一批檢疫費額不到10元的,一律按10元計收。檢疫費由外國(含港澳地區原料加工商人)一方支付的,規定收取外匯。外商利用港九回空車輛裝運動植物及其產品,由深圳口岸接運單位代辦的,檢疫費收取外匯。如因故撤消檢疫申請時,根據不同情況處理。(1)未做檢疫準備,還沒有開始檢疫的,可根據出口部門的申請,不收檢疫費;(2)已開始檢疫的需收全部檢疫費,不能減免;(3)動物預報檢疫到貨前申請撤消檢疫已根據預報,做好隔離檢疫準備的,收取檢疫費的一半。